公示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和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律协[2021]号),经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你所李玲律师通过三级律师职称,现请你所按要求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公示期满后,请如实填写《广东省律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10月12日前邮寄至省律师协会。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律师协会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并提供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形式:在本所公告栏张贴本公示受理单位:省律师协会
联系人:张锦燕、许欣旎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12楼
附件:《广东省律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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