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道能随意放置杂物吗?如果造成他人损伤,要不要承担责任?一名6岁小孩回家时,不幸被邻居放置在小区公共通道的铁梯砸伤,造成十级伤残。这损失谁来赔?物业管理公司是否也要担责?事发后,小孩家长将邻居以及物业告上法院索赔。
一天晚上7点左右,6岁的小明(化名)放学回家。小明家住二楼,他上完楼走在公共通道时,不幸被通道上突然倒落的铁梯子砸中,造成左手手掌及手指受伤。当晚,小明被送至医院治疗,住院8天,共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后经鉴定,小明被评定为10级伤残。
原来,小明的邻居林某那段时间正在装修房子,便将废弃的铁梯子放置在公共通道上。据悉,林某装修已在A物业分公司进行了备案登记。此外,A物业分公司系B物业公司的分支机构。
事故发生后,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小明的父亲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林某向原告赔偿医药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被告A物业分公司、B物业公司对被告林某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一天晚上7点左右,6岁的小明(化名)放学回家。小明家住二楼,他上完楼走在公共通道时,不幸被通道上突然倒落的铁梯子砸中,造成左手手掌及手指受伤。当晚,小明被送至医院治疗,住院8天,共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后经鉴定,小明被评定为10级伤残。
原来,小明的邻居林某那段时间正在装修房子,便将废弃的铁梯子放置在公共通道上。据悉,林某装修已在A物业分公司进行了备案登记。此外,A物业分公司系B物业公司的分支机构。
事故发生后,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小明的父亲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林某向原告赔偿医药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被告A物业分公司、B物业公司对被告林某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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