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佰仕说法

佰仕说法

BAI SHI STATEMENT

佰仕杰资讯|妻子半年内游戏充值15.8万元,离婚时是否需要返还?

来源: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作者:佰仕杰 时间:2024-05-09

妻子在半年时间内

将15.8万元用于游戏充值

离婚时

丈夫认为这笔钱

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要求妻子返还

这个请求法院会受理吗?

2018年,小帅(化名)与小美(化名)相识相恋,并于2020年1月登记结婚。小夫妻共同经营了一家宠物店,收入虽不高,但是感情尚可。后来双方因琐事经常发生争执,导致感情逐渐疏远,2022年5月起,双方开始分居。

2022年8月,小美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普陀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小帅主张小美通过某平台游戏充值合计15.8万元系其个人挥霍,应当返还一半。小美则认为该消费属于年轻人正常生活支出,不应当返还。

法院审理后发现,从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短短6个月内,小美为玩某款游戏,有高达400多笔的充值记录,其中支付金额为488元的有近百笔。

小美的消费行为已明显超出正常生活消费范围,该项消费构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权益受到侵害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请求保护自身利益。因双方除实物财产外,无其他财产可以分割,一审判决包括家电、家具等十一项实物均归小帅所有,同时应当支付对方相应折价款。由于小美存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故最终法院酌情确认小帅无需支付2.5万元实物折价款给小美。小帅不服,提起上诉。

挥霍是指对夫妻共有的财产没有目的的、不符合常理的耗费致使其不存在或者价值减损。玩游戏属正当的娱乐活动,但不应超出合理范畴,故认定该费用是否属于挥霍,应综合考虑款项金额、家庭资产、日常收支、配偶方态度等情况。

在婚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小美为游戏充值合计支出15.8万元,远超过普通人的正常消费水平,该笔款项的耗费,并非合理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属于不当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一审法院处理挥霍共同财产的方式,虽支持小帅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小美少分或不分的请求,但该金额远低于已认定的小美挥霍金额的一半,与法律规定的本义相悖,应当予以纠正。

最终,二审法院根据双方收入情况和家庭消费情况,在扣除合理开支后,酌情认定小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费用为14万元,最终确定小美补偿小帅7万元。

那么,如何判断游戏充值是否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如本案妻子确存在“挥霍”行为,法官会如何审理?

打游戏是年轻人正常的娱乐消遣方式,为游戏适当充值属于合理的消费开支。判断游戏充值是否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除了考虑打赏频次、金额大小、行为持续时间外,还需要综合考虑家庭资产状况、收入水平和日常消费情况。

本案中,双方收入并不高,但小美在半年时间里多次为游戏充值,累计金额高达15.8万,已经超出合理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条规定新增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本条规定的适用情形。

在婚姻生活中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是双方共同的权利和责任

然而当一方的行为导致共同财产

遭受明显损失或挥霍时

这种权利的行使

就可能触及法律的边界

另一方有权寻求法律途径

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天的普法微课堂就分享到这里啦

下一期你想了解什么内容?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免责声明:本文源于深圳妇联、中国普法、深圳民政,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无意侵犯任何人之权利,如有不妥请及时联系将予以删除。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佰仕杰资讯|父亲过世留下债务,未成年子女能否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下一篇:佰仕杰资讯| 借条被裁剪,不利后果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