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谢先生的心情就像坐上了过山车
先是用便宜的价钱租到心仪的房子
高兴劲儿还没过完
住进去却发现
房屋竟然是甲醛超标的“有毒”房
想找房东退租却被拒绝
这下该怎么办好呢?
谢先生通过中介公司在广州看中了一套地理位置优越、装修风格精美的公寓。租金比市面便宜几百元,于是他签订了租期为1年,每月租金3200元,押金6400元的房屋租赁合同。
入住半个月后,谢先生常感到头晕、呼吸道过敏不适,为此多次就医治疗。经与中介公司沟通,他委托了检测机构对公寓内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甲醛超标。
谢先生将检测报告发给了房东,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租金和押金,但房东不认可报告结果,拒绝其要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那么,谢先生能否以甲醛超标为由解除合同呢?若合同解除,房东是否应退款?
(一)谢先生能否以甲醛超标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本案中,谢先生承租案涉公寓后,发生头晕、呼吸道过敏不适等症状,与甲醛超标引起的症状基本一致。若房东并无相关证据推翻现有的检测结果,谢先生有权以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健康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二)若合同解除,房东是否应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如前所述,谢先生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的租金及押金。
近期关于“甲醛房”“有毒房”的事件层出不穷。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应秉持诚信原则,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满足法定及约定标准的房屋;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后,若出现身体不适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出租人提出异议,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进行相关安全检测(如甲醛含量),以便后续维权。此外,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承租人需尽快腾空房屋,将钥匙返还给房东,避免产生额外的房屋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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