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强和林小锦是一对具有经济头脑,勤奋努力的夫妻,经过多年的努力,开了几家火锅连锁店,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但是也有令他们苦恼的心结……刘宇强两口子结婚都好几年了,一直没能怀上孩子。他们都是独生子女,两家人都很着急,于是四处求医、找偏方。经过数年的调理,2006年林小锦终于怀孕了,第二年生下儿子,取名刘颂,小名“炭炭”,寓意儿子的到来能为自己的火锅店带来好运,让生意蒸蒸日上。
刘颂的到来,如同春日里的一缕阳光,瞬间照亮了刘宇强夫妇的世界。他们将对孩子的爱与期盼,化作了无尽的呵护与溺爱。在林小锦的心中,她总觉得自己和丈夫因为忙于生意,错过了太多与儿子共度的时光,因此,她总想用物质来弥补这份亏欠。每当刘颂提出想要什么,无论是昂贵的动漫周边还是最新款的游戏机,林小锦总是毫不犹豫地满足他,甚至将家里的银行卡密码也告诉了他,让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刘颂在父母的溺爱中一天天渐渐长大,他享受着同龄人羡慕的物质生活,却也渐渐养成了挥霍无度的习惯。刘宇强林小锦看在眼里有些着急,但心里想着儿子一个人在家里无聊,花点小钱也不算什么,便也没说什么。
时光荏苒,到了刘颂16岁生日,这天刘宇强两口子在自家的火锅店为刘颂庆祝生日。一家人正在欢声笑语时,店门口停下几辆豪车,车上下来几位穿着打扮时髦的年轻人,气场和派头让刘颂羡慕不已。尤其是看到停在路边的跑车,线条流畅,设计高级,连烤漆都充满质感……刘颂的内心已经被渴望占据。于是,他心里琢磨起来。
刘颂心想:我爸妈的火锅店的生意这么好,银行卡里有很多钱,银行卡密码我也知道。平时几千块的游戏机、几百块的游戏装备爸妈都随便我买,从来都不说我。干脆这次买辆跑车,车可不会像游戏装备那样贬值很快,就当是爸妈送我16岁的生日礼物,大不了这几年我不往游戏里充钱就是了。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刘颂悄悄将父亲的银行卡拿到手,独自来到4S店,在看到那款最新的跑车那一刻,刘颂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牵引,他忘记了父母的辛劳与付出,忘记了自己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拥有这样一辆车,让自己也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在视觉冲击和导购的甜言蜜语攻势下,刘颂最终还是没忍住诱惑,刷卡付款100多万元,买了一辆最新款的跑车。
深夜,火锅店又度过一天最繁忙的时段,刘宇强林小锦已是十分疲惫,二人瘫倒在沙发上。刘宇强刚打开手机,迎面就看到银行发来的短信提示“您尾号为6888的卡于8月6日18时15分财付通支付人民币1053539.88元,账户余额为……”,俩人立即意识到事情不对劲,打了银行客服电话,确认这条短信不是电信诈骗,两人一合计,应当是儿子那边消费支出的!刘宇强立刻回家询问儿子,在得知事情的原委后,第二天,他带着刘颂来到购买跑车的4S店,希望4S店退还车款。
刘宇强:老板,我要退货。
4S店负责人:刘先生您好,根据我们合同的约定,您儿子购买的车辆没有故障,我们是不提供退货服务的哦!
刘宇强:你们怎么能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就把100多万的车卖给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呢?
4S店负责人:刘先生,买卖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您儿子明确给我们销售人员说是父母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并且是一次性付款,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您是知晓并同意的。
刘宇强:你们不能为了赚钱这么昧良心吧?不说别的了,麻烦你办理退款,这个车我们不同意孩子购买!
4S店负责人:很抱歉刘先生,如果车辆没有质量问题,我们是不会同意退款的。
因4S店态度坚决,不同意退款,刘宇强只好将4S店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车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颂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未经监护人同意,用消费父亲银行卡方式购买价值上百万元豪车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其行为并不生效,监护人有权请求返还款项。最终判决4S店退还全部购车款,刘颂返还豪车。【文中人物、单位均系化名】
Q
消费者如果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能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呢?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其年龄和行为能力。具体来说分两种情况:
(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果他们进行的大额交易没有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那么该交易无效。
(2)8周岁以上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如果这些未成年人进行的交易超出其正常消费水平,与其年龄和智力并不匹配,且交易前未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允许,事后也没有得到法定代理人的追认,那么该未成年人所做出的交易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确认交易无效。
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如果涉及的是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8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大额交易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法定代理人是可以请求确认交易无效的。
Q
没有固定收入的未成年人可以独自签订哪些不需要监护人同意或追认的合同呢?
A
(1)纯获利益的合同:例如接受赠与、继承等不涉及对价的合同。
(2)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例如购买日常用品、学习用品等与未成年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且符合其年龄和智力水平的合同。当然,现在有一些学习生活用品价格偏昂贵,未成年人购买的时候还是需要家长同意或者事后追认的。
Q
本案中,人民法院认定刘颂购买豪车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A
本案中,刘颂作为一位还未年满18周岁的学生,也没有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刘颂购买100多万元跑车的行为明显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同时,刘颂的父母事先未允许其购买,事后也拒绝对该行为进行追认,所以刘颂购买跑车的行为应视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Q
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
A
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本案中,刘颂购买跑车的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无效后,4S店应当返还购车款,刘颂也应当归还跑车。
Q
生活中常常见到此类新闻:某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或充值游戏等,家长找到直播平台和游戏公司要求退款。那么,这些行为是否必然无效呢?
A
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及其民事行为能力来判断这些行为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的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所有民事法律行为均无效。因此,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所有充值、打赏等行为都应视为无效。
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他们在没有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大额游戏充值,最高人民法院也有相关的典型案例给司法实践作为参考。202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9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未成年人高额购买网络游戏账号,法院判支付行为无效,被告全额退款。在网络直播打赏方面,如果未成年人进行了大额打赏,家长同样有权要求退款。例如,一个13岁女孩在三个月内给一名主播打赏了46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大部分款项被追回。此外,《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中,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要求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
Q
如果未成年人的充值、打赏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是否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全部返还充值的款项?
A
需要视情况而定。要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尽到了监护职责,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是否结合其平台性质对用户的年龄限制进行明确约定和提醒,并切实采取充分的技术措施避免未成年人在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和陪伴的情况下,沉迷于网络直播甚至大额转账。同时,还要考虑未成年人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
Q
若刘颂在购买豪车时,不是一名学生,而是自己赚钱为生,刷的自己的银行卡,那么此时他购买豪车的行为是否还被认定为无效呢?
A
根据民法典第17条约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但同时,第18条约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本案中,刘颂已经年满16周岁,若他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是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他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他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购买豪车,则不需要其父母同意或者追认,该行为是有效的,不会被法院认定无效。
Q
通过这起案例,在未成年人购买物品方面,给未成年人及家长哪些建议?
A
一、希望孩子们可以培养健康、理性的消费习惯,家长要做好监护的责任,帮助孩子树立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不要盲目跟风、攀比;
二、希望家长们控制孩子能掌握的零花钱数额,避免孩子进行大额的消费,帮助孩子远离手机,树立健康的生活习惯;
三、在未成年人进行大额消费或者不合理消费的时候,商家要及时确认是否经过家长的同意。未成年人消费如果有纠纷,家长能够保留依据,与经营者第一时间协商,协商不了的话,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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