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合作的正式开启,而严格履约则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关键所在。今日我们来看由黎家盛律师、陈穗星律师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他们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2023年9月4日,技术公司(原告)与赖某(被告)签订了《协议书》,约定被告向原告分期购买后台产品海科动POS,被告向原告支付购买款项项976213.6元,按月分9期支付,每期11.5万元,最后一期56213.6元。协议签订后,原告已履行约定的义务,但被告仅支付50000元,经原告多次催收剩余款项,被告一直拒绝支付。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为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遂依法起诉。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购买款人民币926213.6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法院认为,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根据原被告签订的书面协议,可认定双方存在真是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行为已构成违约。故原告主张被告向其支付货款926213.6元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双方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未超出法律规定上限,法院予以确认,故违约金为97962元。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赖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技术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926213.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9796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在签订合同时,务必谨慎行事,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协助审查,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义务,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交易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至关重要,以备不时之需。面对违约行为,应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在进行交易时,应尽量选择有良好信誉和口碑的交易对象,有效保护自身权益,避免法律纠纷,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内容来源:佰仕杰律师事务所-黎家盛律师、陈穗星律师
编辑:魏馥斯 | 排版:魏馥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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