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项目的立项与审批
1.协助开发商拟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开发方案;
2. 协助开发商在立项阶段草拟、修改有关的法律文件,顺利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协助开发商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土地划拨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4.协助开发商制定拆迁安置协议;
5. 协助开发商草拟、修改有关的合作协议;
6. 协助开发商拟定短期或长期信贷业务;
7.协助开发商恰谈开发项目的保险事宜。
(二)房地产项目用地的取得
以招投标方式受让土地使用权
协助开发商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协助开发商编制土地使用权招标法律文书;
协助开发商草拟、修改竞拍所需相关法律文书;
协助开发商草拟、修改土地转让申请,并领取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
协助开发商草拟、修改土地租赁申请,并领取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利用股权转让的办法实现项目转让
协助转让当事人拟定可行性出让方案,及相关的法律文书的草拟、修改工作;
协助受让当事人拟定可行性转让方案,及相关的法律文书的草拟、修改工作;
协助制作、审查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三)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1.协助审查招标人的主体资格;
2.参加投标决策论证;
3.审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文字表达是否清楚;
4.协助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使之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同时防止因重大偏离而导致投标失败;
5.协助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编写、密封及交送,避免因文件、资料及其送交程序瑕疵而导致投标工作失败;
6.指导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押金);
7.协助或代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问;
8.参加评标活动中的质疑环节(答辩会),保证投标方向的答复内容及方式合法有效避免因现在答复不规范而导致投标失利;
9.监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工作,必要时代理招标人向招标方提出意见或异议,直至向有关部门(建委招标办公室)反映、投诉;
10.中标后,审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依法保障中标人的利益,同时保证该合同合法有效。
(四)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与履行
1.协助开发商确认施工企业的合法性以及调查其相应的施工能力;
2.协助建筑单位调查建设项目的合法性;
3.协助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建设方的资信调查,以及对工程相关条件进行必要的调查;
4、协助开发商草拟、修改招标文件;
5、协助建筑单位草拟、修改招标文件;
6、协助双方当事人审核建筑施工合同;
7、在合同履行中,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